2017年的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和《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9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基本原則
1.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大病。建立完善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務可及性,著力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切實避免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2. 堅持城鄉統籌、政策聯動。統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統一統籌層次、統一籌資標準、統一補償范圍、統一待遇水平、統一招標承辦、統一服務規范、統一信息平臺。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銜接,發揮協同互補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3. 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承辦。強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組織協調、監督管理等方面職責的同時,采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
4. 堅持穩步推進、持續實施。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要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醫療消費水平和社會負擔能力等相適應。強化社會互助共濟,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大病風險的機制。堅持因地制宜、規范運作,實現大病保險穩健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2017年底前,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群。到2017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發生家庭災難性醫療支出,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的公平性得到顯著提升。
【的株洲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相關文章:
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06-22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材料06-1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匯報06-2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總結04-13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宣傳標語160句10-17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總結06-18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宣傳標語大全08-21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內控制度自查報告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