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帶薪休假制度的執行
“世界這么大,我想去看看,可惜沒時間。”這是許多在職人員的心聲之一。朝九晚五、做五休二、帶薪休假的美好制度往往落到現實,就會變成做六休一、加班重重、假期延后的“縮水版”制度。下面大家來看看關于帶薪休假制度的執行的具體內容!

有調查顯示,工作內容較多、職工疲于應付、企業帶薪休假制度不完善等客觀因素是帶薪休假制度未能完全落實的主要原因,而諸如工作競爭壓力大、職工主動放棄休假、鼓勵多勞多得等主觀因素則很少能影響到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布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優化休假安排、激發旅游消費需求”,并給出了三條具體措施: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鼓勵錯峰休假、鼓勵彈性作息。
即,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納入議事日程,制定帶薪休假制度實施細則或實施計劃,并抓好落實;在穩定全國統一的既有節假日前提下,各單位和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安排錯峰休假;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優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閑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夏季2.5天短假的帶薪休假模式靈活多元,既能豐富假日體系,讓人們能自由安排時間出游,緩解節假日景區人滿為患的現象;也能滿足短途旅游需求,增強人們的幸福感。然而,面對官方鼓勵的帶薪休假,不少群眾在欣喜的同時也憂心忡忡。
“忙起來的時候要沒日沒夜的加班,就連法定的雙休都很難享受到,更何況是兩天半的休假。這次提出的夏季2.5天帶薪休假政策雖然好,但是想要實現應該會很困難。”在北京朝陽區某建筑設計公司工作的王景這樣說道。
顯然,帶薪休假歸根結底是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水平的產物,在當前就業壓力較大、經濟仍需發展的大環境下,要想人人達到理想中的帶薪休假制度并不容易。尤其對于許多剛剛起步的小微企業而言,其自身承受的經濟壓力已然很大,再給予職工理想的休假制度仿佛并不現實。
一方面是若未能完全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將使人們陷入“要福利”還是“要飯碗”的困境,相關政策也會淪為一紙空文的“信用威脅”;另一方面是若嚴格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將給許多企業(尤其是剛起步的小微企業)再添壓力的“經濟威脅”,如何把握到企業和職工間的平衡點,既是當前政府亟待解決的重點也是難點。
《意見》指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夏季2.5天短假的帶薪休假模式。“有條件的”這一限制語從表面上看,的確把準了企業和職工的平衡點,既不讓帶薪休假制度架空,也減少了“沒條件的”企業的經濟壓力。
然而實際上,從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情況來看,通常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大型國有企業、外資企業落實效果較好,而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落實效果相對較差。長此以往,又將引發新一輪的擔心??此次夏季2.5天短假的帶薪休假模式是否會淪為部分單位的福利?
對此,筆者認為,對于國家法定的帶薪休假制度,理應嚴格落實。一方面要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對于未能依照規定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嚴格查處;另一方面,也應對職工提供切實的法律保障,使其能在爭取自身帶薪休假權益的同時,不必瞻前顧后,怕“丟飯碗”。
在落實法定的帶薪休假制度同時,對于此次提出的夏季2.5天短假的帶薪休假模式,“有條件的”企業和單位可先行探路,“沒條件的”企業和單位可給予限時督促。即,依照各企業的具體情況,或可提出“限時實行”,給予其一定的時限進行緩沖過渡,到期后將“鼓勵實行”轉為“必須實行”。
總之,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不僅需要法律的保障,也需要職工對自身權益的捍衛。而政府要做的,除了加強對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監管外,也要保障職工在維護自身帶薪休假權益后,能不為“丟飯碗”所惱,達到真正的“全民”帶薪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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