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守則范本
守則是指某一社會組織或行業的所有成員,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的討論,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制定的行為準則。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員工守則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守則范本(一):
第一章入職指引
第一節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光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光為7、5小時。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為工作時光
12:00-13:30為午餐休息
周六:上午:8:30-12:00為工作時光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光經人事部門審查后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務必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2、遲到、早退、曠工(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3、請假(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我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4、出差(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光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7、考勤記錄及檢查(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并報人事部門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準。2、批準后,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4、員工本人應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文件存檔備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信息置換。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于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準后轉送人事部門審核,高級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務必經總裁批準。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人事部門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善。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6、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信息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1及六2、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后報總裁批準。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并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并進行員工資料信息置換。
第二章行為規范
第一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務必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4、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2、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或證明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光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2、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2、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帶給利益的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
六、保密義務: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光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光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持續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光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并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務必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我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我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推薦,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能夠推薦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跡者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或合理化推薦,采納后具有成效者4、用心參與公司群眾活動,表現優秀者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變,勇于負責,處理得當者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8、為社會做出貢獻,并為公司贏得榮譽者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3、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5、泄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制造事端,查證確鑿者7、工作時光內打架斗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10、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12、工作時光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13、因疏忽導致設施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16、拒不理解領導推薦批評者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狀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思考對象:(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2)學習培訓機會(3)職務晉升、加薪(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1)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2)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3)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于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記過三次等于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后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余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后,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后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第三章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節薪酬
一、薪酬
1、原則:以貢獻、潛力、態度和職責為分配依據,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2、適用對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3、薪酬組成:基本工資(含工齡工資、學歷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獎金。
(1)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和崗位所需要的技能確定,不一樣崗位對應不一樣的崗位工資級別。
(2)工齡工資根據員工實際參加工作時光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時光來確定。
(3)學歷工資根據員工所具有的學歷水平來確定。
(4)績效工資根據公司對員工考評結果確定。
4、工資制度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裁、副總裁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工資總額=基本工資+年終獎金。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營銷的工作人員。工資總額=崗位固定工資+績效工資+提成工資+年終獎金。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生產技術人員、職能人員、后勤管理人員。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務人員。
(5)計時工資制。適用于工作量波動幅度大的生產操作工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計時工資。
(6)新進人員工資:試用期內一般定為招聘崗位工資等級內第一檔工資的70%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5、公司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試用期員工以現金形式領取,正式員工以個人銀行帳戶形式領齲
二、調整機制
1、集團薪酬管理是根據公司實際發展狀況,聯系市場薪資水平與人力資源供求狀況實行“市場化動態薪酬管理”。管理委員會于每年底進行"議薪",人事部門根據公司效益及社會同行業工資變化狀況,提出薪資水平合理化調整推薦后報管理委員會審議。
2、員工工資級別調整的依據:
(1)公司范圍的工資調整。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全公司范圍的員工工資水平。
(2)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職級變更。員工職級發生變動,相應調整其在該職級內的基本工資。
(4)員工在年終考核中,工作績效低下者,將被下調崗位薪金。
(5)根據員工即期表現上浮或下調其崗位薪金,以及時激勵優秀、督促后進。
3、崗位薪金晉級,新崗位薪金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下月一日起執行。崗位薪金降級從公司下發有關通知的當月起執行。
第二節福利
1、假期
(1)休息日:公司全體員工在法定工時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體員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帶薪(視為上班)假日:a。元旦(公歷1月1日)b。春節(農歷新年初一、初二、初三)。勞動節(公歷5月1日、2日、3日)d。國慶節(公歷10月1日、2日、3日)e。婦女節(3月8日,女員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員工結婚時,可憑結婚證書申請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產假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自轉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員工,持醫院證明書可申請有薪產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晚育的順產120天,難產135天。男26周歲、女24周歲以上初育為晚育。
(5)男員工護理假7天,晚育者為15天(限在女方產假期間,含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
(6)慰唁假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請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親屬在外地的,帶薪路途假另計,路費自理。
(7)工傷假因工受傷休假視為上班,具體狀況按國家社會保險法規辦理。
(8)公假員工參加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或公益活動、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入學或資格考試經所在部門及人事部門批準的,可按上班時光計發薪資。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憑縣、區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其中十天以內病假按基本工資80%計發病假工資,累計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資50%計發病假工資,醫療期限的確定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休假規定員工提前15日向直接主管及人事部門申報擬休假的種類和時光,協商安排休假具體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項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標準給予工資補貼。
2、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生育、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
3、賀儀與奠儀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將致新婚賀儀人民幣300元。
(2)正式員工直系親屬去世,公司將致奠儀人民幣300元。
4、過節費公司視經營狀況在法定節日或公司紀念日發放賀金或賀禮。
5、健康檢查:公司每兩年出資為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6、員工活動:公司不定期舉行各種員工活動。
員工守則范本(二):
一些小型企業對于各崗位的員工,如何做好績效考核管理,獎罰制度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某小型企業員工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僅供參考。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周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準。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準。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光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一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一天補助4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員工守則范本(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并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由公司正式理解雇用并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雇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市******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已由公司正式理解為員工,并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資料。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并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時光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 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 員工對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 凡員工觸犯《員工手冊》,其主管應對其采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 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員工手冊》。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 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 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的傳染病者。
三、 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 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 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 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 向行政人事部帶給有關證件。
三、 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 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 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 呈總經理批準錄用。
七、 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
一、 居民身份證。
二、 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 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 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復印件。
五、 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 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 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準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忙新員工理解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狀況、講解本職工作資料和要求,幫忙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光,確認并協助取得《員工手冊》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咨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到達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出納、采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于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后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 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 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職責:
一、 侵占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 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 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 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 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后,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職責。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
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雇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狀況決定對其終止雇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光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光8小時,每周工作44小時。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
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光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于規定上班時光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于規定時光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于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后,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于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狀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光后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狀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回到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于上班時光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于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歷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時光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狀況緊急,得以事后補辦手續。
B、 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鑒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狀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準后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天以上務必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干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 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 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 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 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狀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c。1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c。2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c。3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c。4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光,路途時光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周歲,男滿25周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光,路途時光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后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光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光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后,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 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 經準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準,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準,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八、 因私外出:
1、工作時光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并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 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于半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并經同意,事后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 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并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系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并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 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 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 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 職務加級:依擔任必須主管以上職務職責的津貼。
五、 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狀況下發生調整:
一、 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狀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潛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務必在該職務級別工資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狀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狀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員工手冊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推薦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于明顯違反《員工手冊》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上報的職責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第六章 員工職責
第三十六條 員工職責
一、員工務必遵守公司之規章制度。
二、員工對公司指派之工作務必盡責。
三、員工上班時光均應配戴廠牌。
四、廠牌應妥善保管,遺失時,應即附照片一張,連同工本費20元,送行政人事部門補發新證,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廠牌。損壞時,應至行政人事部門以舊換新。
五、工作時光內應盡職責,除特殊狀況經主管許可外,不得擅離職守。
六、下班離開前,應先清理自我的辦公場所或工作場所。
七、員工應對主管指派之任務盡力執行,并將工作執行狀況呈報主管。
八、員工因職務關系所獲得之有關公司機密,務必盡義務保密。
九、員工務須愛惜公司授予使用之公物。
十、應就工作場所的各種機會學習訓練,以提高工作技能。
十一、工作場所應持續整潔,避免發生不必要之災害。
十二、未經主管許可,不得將職務轉托他人代辦。
十三、員工有下列事項之一變動時,應于事發后一星期內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門報備之:
1、 員工之住址。
2、 家庭狀況(如結婚、離婚、生育、家庭成員動態等)。
3、 女員工的妊娠、預產期。
4、 通訊電話和緊急時光聯系人。
第三十七條 員工與本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將公司授予使用之工作裝備、廠牌、員工手冊、文件等物歸還公司,若與公司仍有債務時,務必償還了結。
第三十八條 員工與公司仍訂有勞動合同之期內,不得再與他方另有雇用關系。
第三十九條 員工須遵守安全衛生規則及配戴各項安全裝備,并應注重本身和顧及他人安全。
第四十條 員工務必妥善地維護及保養其工作器具與設備。
第七章 儀表與行為規范
第四十一條 員工須儀表端莊整潔。
第四十二條 上班務必舉止端正,不得唱歌、高聲說笑。
第四十三條 同事間互相關懷尊重,并協商互為配合完成工作。
第四十四條 員工對上級說話謙遜有禮,言語持續請示口吻。
第四十五條 遇客人來公司時,應熱情服務以禮相待,時時留意維護公司形象。
第四十六條 向上級匯報時準備充分,按約定時光實事求是報告,并注意簡明扼要。
第四十七條 接聽與使用電話客氣熱情,不得失禮。
第四十八條 講究公德,尊重他人。
第八章 員工職務行為準則
第四十九條 基本原則
一、公司倡導誠信、團結、創新、求實、守法、廉潔、敬業的職業道德。
二、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都務必以維護公司利益,對社會負責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為其職務行為的動機。
三、因違反職業道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公司將依法追索經濟賠償。情節嚴重,公司懷疑其涉嫌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職責。
四、在員工招聘上,公司倡導舉賢避親、親屬或好友回避的原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門按既定的崗位標準進行擇優錄用,為人才帶給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公司內部如有親屬關系的員工,相互間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崗位,公司也能夠作出相應的崗位調整。
第五十條 經營活動
一、員工不得超越本職業務和職權范圍,進行經營活動。
二、員工除本職業務外,未經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證明。
2、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五十一條 兼職
1、 員工未經公司書面批準,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2、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光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3)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4)主管級及以上員工兼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在經營管理活動中,不準索取或者收受業務關聯單位的利。只有在對方饋贈的禮物價值較小,理解后不會影響正確處理與對方的業務關系,而拒絕會被視為失禮的狀況下,才能夠理解,但不論價值多少,均需向公司總務部門報告,一般應予公司保留。
第五十三條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交往中,應堅持合法、正當的職業道德準則,反對以賄賂及其它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沖突的業務關聯單位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四條 員工不得利用個人掌握的公司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狀況下謀取個人利益。
第五十五條 員工不得挪用公款謀取個人利益或為他人謀取利益。
第五十六條 員工對外業務聯系活動中,遇業務關聯單位按規定合法地給付傭金的,一律上繳公司作為營業外收入。個人侵吞的
第五十七條 交際應酬
1、 公司對外的交際應酬活動,應本著禮貌大方、簡樸務實的原則,不得鋪張浪費。嚴禁涉及違法及不良行為。
2、 公司內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熱情簡樸,不準以公款搞宴請及娛樂活動。
3、 員工在與業務關聯單位的聯系過程中,對超出正常業務聯系所需要的交際活動,應謝絕參加。包括:奢華的宴請及娛樂活動。具有賭博性質的活動。邀請方的目的明顯是為了從我方取得不適當利益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 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員工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公司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帶給標有密級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數據。
3、 管理人員、涉及技術資料的人員嚴禁泄漏公司技術機密。
第五十九條 保護公司資產
1、 員工未經批準,不準將公司的資金、車輛、設備、房產、原材料、產品等擅自贈與、轉讓、出租、出借、抵押給其它公司、單位或者個人。
2、 員工對因工作需要配發給個人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通訊設備等,不準違反使用規定,作不適當之用途。
第六十條 禁忌事項
一、泄露公司機密或對公司進行不利捏詞。
二、在禁煙地區吸煙、在工作場所吃零食或未經許可動火者。
三、隨地吐痰或大小便。
四、攜帶與工作無關之工具或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五、賭博、威脅、毆打、傷風敗俗等事,侵犯他人權利,攜帶槍彈利器、散發傳單、損毀公物及一切危害公眾秩序或安全之行為。
六、假公濟私以達個人目的之行為。
七、潛進異性宿舍。
八、未經許可攜帶公物或文件資料外出,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拍照,或私自帶外人入公司。
九、未經許可張貼標語、召集群眾公開演講,募集捐款。
十、非專業機械操作者,禁止圖試或操作機械。
十一、不得使用公司之工作裝備供作私人使用。
十二、上班時光內,不得穿著污穢或袒胸露背衣服或打瞌睡或躺臥睡覺。
十三、男性員工不得長發披肩,頭發應剪理整齊。
十四、禁止穿著拖鞋、赤腳、赤膊進公司。
十五、禁止在宿舍內使用炊具燒煮或擅自篡改、添設電氣裝置。
第六十一條 員工違反上述事項之一者,公司將視情節輕重,依懲罰事項酌予處分。
第九章 培訓與發展
第六十二條 為增進專業知識及工作技能熟練以確定員工將來之職位,公司將舉辦職業訓練。如對員工帶給職訓機會,結訓后須進行考核,或呈送職訓心得報告書經上級核簽,副本送人事部門。員工不得拒絕參與職訓。
第六十三條 外派中長期培訓,公司將與員工簽訂《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相應服務期。
第六十四條 培訓教育是公司及員工均應履行的義務。規定公司確定的培訓計劃所通知的參加人員,均應準時參加,有事均應事先請假,經主管批準后方可缺席,擅自缺席人員以缺習時光長短視作曠工處理。
1、 公司以為員工帶給可持續發展的機會和空間為職責。在公司,員工勤奮的工作除能夠獲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更能夠得到公司適時帶給的訓練和發展機會。
2、 在公司除獲得正規培訓以外,員工還將自覺或不自覺地得到其他收獲。如: 員工將學到怎樣善用時光。員工將學到如何發揮團隊精神。員工將學會如何管理、激勵、培訓其他人。員工將學到更為有用的專業知識。員工的經驗將是基層邁向更高職位的起點。員工在本公司的經歷將有助于其從事其他相關工作。
第十章 考核評估
第六十五條公司對員工進行月度工作績效達成狀況考核。同時每半年公司將以部門為單位進行全面性的員工考核,對員工的工作表現、潛力等進行綜合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工資調整和職務調整的必要性條件。
第六十六條 每年7月份對上半年進行考核一次, 次年1月進行上年的總考核一次。
第六十七條 所有辦理考核人員應保密不得傳播。每次考核后,公司各層管理人員對下屬開展面談,幫忙員工總結個人工作得失,明確未來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有針對性地提出改善和提高的意見。凡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低下水平者,將失去本年度加薪、晉升和評獎資格,同時務必在下次考核中有所改善。經崗位調整或培訓,仍連續兩次處于較低水平者,公司可能會與其終止勞動合同。當年度考核成績低下者,亦可能面臨降職、降薪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處理。
第十一章 獎懲
第六十八條 獎懲種類及金額
一、獎勵區分為:
1、 嘉獎:辦公室職員10元、主管以上人員20元。
2、 小功: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功: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二、懲罰區分為:
1、 申戒、 警告:
2、 小過:辦公室職員30元、主管以上人員60元
3、 大過:辦公室職員90元、主管以上人員180元
4、 降級:
第六十九條 獎懲關系:
一、 三次嘉獎為一次小功。
二、 三次小功為一次大功。
三、 三次申戒或警告為一次小過。
四、 三次小過為一次大過。
五、 三次大過即予解雇(開除)。
六、 獎懲事項列入年終考核及升遷之考評。
第七十條 員工具有特殊表現者應予獎勵,而違反公司規定者,應予懲罰。
第七十一條 員工獎勵資格如下:
一、為公司創造顯著經濟效益。
二、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
三、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
四、改善管理成效顯著。
五、培養和舉薦人才。
第七十二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給予嘉獎:
一、工作熱忱、合作愉快,并有效率成果者。
二、忠于職守、技能優異,對本身職務具有特殊表現者。
三、愛惜公物、節省原物料有事實可資證明者。
四、對災害預防措施妥當或災后修復工作勤勉,得以減少損失者。
第七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記小功。
一、制訂工作方案確實可取,并執行認真,實施后到達預期目標,效率優異者。
二、管理得當,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節省使用原材料減低成本,獲得優良成果者。
三、帶給研究之具體推薦,經采行后確有顯著優良效果者。
四、搶救變故或災后修繕等善后工作不遺余力,有突出表現者。
五、對員工糾紛事務處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六、拒受賂或饋贈,盡忠盡守,廉潔可風,足可為員工楷模者。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可予以記大功:
一、對歷年來之行政管理,或技術上之困難處理得宜,致久積惡習得以排除者。
二、改善管理技術而發揮最大功能,及節省使用原材料而降低成本,有據可證者。
三、遇重大災害時奮勇搶救,致使公司之損失得以減輕至最低限度者。
四、防治或消除重大災害或檢舉重大舞弊或盜竊,使公司免受損失者。
以上為不定期即時獎勵。公司另設定年度個性獎。年度個性獎在每年年終,由所在部門根據對員工的業績表現、工作態度、敬業精神、管理創新的綜合考評后擇優推薦,公司總經理批準,在年終大會上授予相關榮譽稱號、頒發獎狀和獎金。員工在公司服務滿十周年,將獲得由公司總經理簽發的紀念金牌獎章。
第七十五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得予以記申戒警告:
一、在工作時光談天、嬉戲、閱讀無關職務工作之書報雜志或從事規定以外之工作者。
二、因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三、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情輕微者。
四、初次不服人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五、使用公物不愛惜,情節輕微者。
六、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七、違反公司規定在辦公室接待訪客者。
八、破壞環境衛生者。
九、人離開辦公場所未將重要文件收拾整理者。
十、在辦公室吸煙者。
十一、公出辦事不填寫公出單者。
十二、品行不正、無禮、辱罵他人者。
十三、辦公室員工禮儀不佳初犯者。
十四、受指定上課開會人員,無故不參加者。
十五、工作時光內,未經同意私自會客或打私人電話者。
十六、工作時光內喧嘩 、大聲閑談干擾他人工作者。
第七十六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一、管理監督方面松馳,致所負責之工作散漫、怠惰、推諉或回避職責者。
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有肇輕微事故者。
三、在工作時光內擅離崗位者。
四、散布不利于公司之謠言或公司業務機密,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五、未經許可私自帶人入廠參觀者。
六、對同仁惡意攻擊、誣告、作偽證而制造事端者。
七、投機取巧、隱瞞真相、牟取非法利益者。
八、以不實理由或證明請假者。
第七十七條 員工如有違反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一、疏于監督,導致屬下舞弊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二、工作懈怠、失時誤事,致使公司損失且有據可查者。
三、忽視職責、違反正確工作方式或擅自變更工作方法導致公司損失者。
四、任意浪費使用原物料或損壞公物者。
五、發現機器損壞,既不修理又不報告主管者,或對相關業務作虛偽陳述及故意隱匿不報者。
六、不遵循主管指導,影響工作或業務之推行,為公司帶來損失者。
七、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者。
八、行為粗暴或不檢、破壞紀律、屢誡不改者。
九、疏于監督或錯誤指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十、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釀成重大災害,致公司受損不菲者。
十一、見災不救,反而回避而釀成災禍者。
十二、利用職務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護私人物件者。
十三、泄露公司機密及人事考核資料者。
十四、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者,或上班前喝酒帶酒上班者。
十五、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工具者。
十六、造謠生事,散播不實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十七、在工作時光內,躺臥睡覺者。
第七十八條 員工違反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降級處分:
一、疏忽工作引發事故或因其個人行為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者。
二、在公司或廠區內買賣物品或類似行為者。
三、頑抗或輕蔑主管或類似行為者。
四、不遵守工業安全規則批示或有關防災措施者。
五、未經許可在公司內召集互助會或募捐活動者。
六、未具正當理由對其主管指派之任務,拒絕執行者。
七、粗心大意而使公司之生產設備、器具、物品遭受遺失或損壞者。
八、在工作上欺騙、隱瞞,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九、對公司授于之職務無法勝任者。
第十二章 福利
第七十九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實際需要帶給各項培訓教育活動,提高工作技能。
第八十條 公司對所屬員工,依國家和本地區之規定辦理很多各種勞動保險,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第八十一條 為了員工身心健康和及時發現隱患,每年三、四月份組織員工參加體格檢查,以及疫病流行時進行預防注射。
第八十二條 賀儀 公司員工結婚,憑有效結婚證,公司以總經理名義贈禮金。
一、 在公司服務不足2年者,禮金為388元。
二、 在公司服務2年(含)以上,不足4年者,禮金為488元。
三、 在公司服務4年(含)以上,不足6年者,禮金為588元。
四、 在公司服務6年(含)以上,不足8年者,禮金為688元。
五、 在公司服務8年(含)以上,不足10年者,禮金為788元。
六、 在公司服務10年(含)以上者,禮金為888元。
本公司員工子女婚嫁,公司以總經理名義一律贈禮金200元。
公司所有員工均有機會參與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周年慶祝活動、春節晚會、郊游等。
第十三章 勞動合同
第八十三條 為確立公司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公司實施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第八十四條 合同簽定、續訂、變更和解除:
一、新入職的員工,公司將在員工入職后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二、對于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公司與員工雙方同意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續簽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能夠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且能夠不支付經濟補償: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夠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1、 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協議的。
4、公司經營困難發生經濟性裁員的。
六、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職責。試用期人員離職應提前7天提出申請,但視實際狀況經批準獲提前離職者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 完備離職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在離職前均務必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將按曠工處理或扣留未領工資。離職手續包括:
1、 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 按《離職表》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 交還所有公司資料、工作服、文件、辦公用品、《員工手冊》及其它公物。
4、 住宿者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并到總務部門辦理退宿手續。
5、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離職人員應辦妥職務移交手續,若有借款或移交不清楚者,從其剩余工資扣款,不足扣繳且不予處理者,依法追究相應職責。
6、 員工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7、 如與公司簽定有其它合同,按其它合同的約定辦理。
8、 重要崗位管理人員離職,公司將安排離職審計。
9、 辭退或開除之員工務必在辦完手續后立即離開本公司。
第八十六條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員工意愿安排人事部門或員工上司或高層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聽取員工意見。
第八十七條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員工可透過申訴程序向上代表公司的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能解決時可向本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四章 勞動保險與勞動保護
第八十八條 勞動保險:
一、本公司員工參加勞動保險,均按國家與本地區之規定辦理。
二、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按本地區規定辦理。
三、本公司根據需要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
第八十九條 勞動保護
一、本公司員工應重視安全管理規則及安全操作規程并提升操作技術水平,用心參與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
二、員工在執行任務時,應配戴安全保護裝備。
三、禁止在滅火器周圍堆積物品,或肆意玩弄滅火器,以免急需取用時受阻。
四、不得在禁煙區吸煙或引火。
五、廠區失火時,全體員工有義務協助投入救火工作。
六、為照顧員工之健康,公司將視需要辦理健康檢查。
七、公司有權禁止或解雇患有傳染病之員工參與工作,每位員工對同事間知悉有傳染病者,均有義務呈報行政人事部門處理,以確保多數員工安全。
八、工傷發生后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相關部門在規定時光提出書面事故調查報告。
第十五章 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第九十條 終止勞資聘用關系區分
一、員工自請辭職。
二、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三、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四、因法律裁決而解聘。
五、因年邁而終止勞資聘用關系。
第九十一條 自請辭職
一、員工在合同期內自請辭職應按離職規定正式提出申請,公司不發補償金。
二、員工無正當理由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5天,均視為自請辭職論,公司將予除名。
第九十二條 公司終止聘用關系(解聘)
一、 本公司將依勞動仲裁委員會核準或經勞資雙方之同意而終止聘用關系。
二、 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可隨時終止任用。
三、 員工生病逾醫療期未痊愈或患惡性的傳染病者,公司有權終止聘用。
四、 公司為裁減冗員而解聘。
五、 員工解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公司即予解聘。
六、 員工違反下列嚴重事情者,將按勞動法令之有關規定辦解聘,而不發給遣散費或補償金:
1、 員工在錄用時蒙弊公司,出具偽證文件,或捏造謊報者。
2、 犯有偷竊、舞弊或其他行為,而使公司無法對其信任者。
3、 對上級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行使威脅、虐待、毆打或同事互毆者。
4、 誘惑、慫恿主管及其家屬或同事進行犯法行為者。
5、 員工在公司或工作場所進行賭博者。
6、 在工作場所或上班時光內有傷風敗俗事情或其他不良行為者。
7、 攜帶槍彈利器或其他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8、 故意公告、泄露或散播公司秘密者或盜用印信,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意圖侵占公司財務者。
9、 在工作場所內策劃、支持、參與或企圖偷竊、侵吞、破壞等類似行為經查屬實者。
10、 嗜好酗酒、或染有其他不良惡習或在廠內喝酒者。
11、 因職務關系收受賂、欺詐、或其他不法行為,致使公司無法對之信任者。
12、 故意造成危險,導致危害公司利益者。
13、 公然揭露業務機密者。
14、 張貼標語、散發傳單、聚集群眾、公開演說、煽動公憤、挑撥離間或類似行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亂者。
15、 在禁煙區域隨處吸煙或動火者。
16、 屢教不改,仍堅持對主管下達的命令采取頑抗者。
17、 品行不羈,足以危害公司或職工利益者。
18、 挑撥離間導致員工離心分裂者。
19、 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
20、 年度內功過相抵后,仍積滿二大過者。
21、 違反安全管理規則導致重大意外事件發生者。
22、 托人或代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再犯者。
23、 上班工作時光內,躺臥睡覺經大過后再犯者。
24、 帶給虛假憑證企圖報銷或已經報銷者。
25、 按照業務管理規定貼合解雇條件者。
第九十三條 因法律關系而停職
一、 本條規定是按勞資雙方不須任何步驟或有關方面之核準而自行終止聘用。
二、 因法律規定而終止聘用關系,是基于下列情形:
1、 試用工或特聘工因試用不合格。
2、 合同期滿。
3、 員工本人死亡。
三、 因法律關系而終止雇用者,不須作任何解釋說明。
第九十四條 因法院裁判而解聘
因員工觸犯刑事,經起訴尚未判決前,將暫予無薪停工,若經法院判決定案后,得予解聘。
第九十五條 因年邁而終止勞資雇用關系
一、員工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職員55周歲),公司基于法定退休年齡而終止關系。
二、心神喪失或身體殘疾,不堪勝任工作者,公司以勞動法解聘。
第十六章 資遣
第九十六條 資遣條件
一、虧損或業務緊縮致使經營嚴重困難,需裁減冗員時。
二、生產、技術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而須裁減人員。
三、員工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亦不宜改調其他工作時。
四、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者。
五、簽訂勞動合同時依據之客觀狀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勞資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時。
第九十七條 因前條原因終止勞動合同,解除合同時,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預告之。未經預告即終止勞動合同者,發給三十天之預告期間本人工資。
第九十八條 本公司正式員工經預告被終止勞動合同時,發給本人一個月工資作為資遣費。
第十七章 其它制度規定
第九十九條 合理化推薦及申訴制度
一、 意見調查
公司透過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書面或面談方式向員工征詢對公司業務、管理等方面的意見,員工可完全憑自我的真實想法反饋而無須有任何顧慮。除此之外,員工可主動透過《***》季刊、總經理信箱等渠道表達自我的想法。這些意見與推薦將成為公司在經營管理決策過程中的思考因素。公司雖不承諾員工的每一項想法均能實現,但公司會給員工以相應的答復。
二、 申訴程序
當員工認為個人利益受到不應有的侵犯,或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措施有不一樣意見,或發現有違反公司各項規定的行為時,可按申訴程序選取適當的申訴渠道向公司申訴。申述方式可選用面談和書面兩種形式。如選用書面方式,申述書務必具名,否則有關申述有可能難以得到解決。
原則上,員工的各層上級管理人員直至總經理均是申訴對象。但公司鼓勵員工采取逐級申訴的渠道反映狀況。當員工有認為不方便時,可向行政人事部門申訴。公司不提倡任何事情都直接向總經理申訴。但當員工認為有必要直接向總經理申訴時,能夠向總經理信箱投申訴信以及直接向總經理當面申訴。
各級職責人或職責部門在接到員工申訴后將在申訴事件涉及的相關當事人中進行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盡快做來源理決定。處理決定將透過書面或面談方式通報給申訴者和行政人事部門。員工如果對處理決定不滿意仍能夠繼續向更高一級部門申訴。
第一百條 晉升制度
公司鼓勵員工努力工作,在出現職位空缺的前提下,公司堅持內部晉升為主、外部引進為輔的原則。工作勤奮、表現出色、潛力出眾的員工將獲得優先的晉升和發展機會。如果貼合下列條件,員工將有機會獲得職務晉升,工資亦會相應增加:
(1)具備誠信的品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工作績效顯著。
(3)個人工作潛力優秀。
(4)年度考核成績處于部門中上水平。
(5)對所晉升的職務有興趣。
(6)具備其它與職務要求相關的綜合潛力和培養潛能。
(7)已參加過晉升職務須理解的系列培訓,成績合格。
(8)到達晉升職務所規定的工作閱歷要求。
第十八章 附則
第一百零一條 本《員工手冊》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正時亦同。
第一百零二條 本公司員工務必了解本手冊一切資料,并不得以未悉為由而免除職責。
第一百零三條 本規則不盡之處,參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執行。
注:1、本《員工手冊》解釋權歸**市******有限公司所有。
2、本《員工手冊》屬內部資料,請注意妥善保存。
3、本《員工手冊》如若不慎遺失,請及時向行政部申報、補領并補交相應的工本費。
4、員工在離職時,請將本《員工手冊》主動交還行政部。
5、對本《員工手冊》應根據勞動法及公司規定作正確理解,本手冊條款亦構成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對本手冊資料,如有不甚詳盡或有使員工感到疑惑之處,請隨時向行政部咨詢,以確保理解無誤。
6、本《員工手冊》如需修正,公司將向員工帶給最新修正本,并回收舊手冊以防混淆。
員工守則范本(四):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工作期間持續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上班第一時光打掃檔口衛生,整理著裝,務必做到整潔干凈。員工需畫淡妝,精力充沛!四、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
五、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推薦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于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毀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機密。
七、工作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
八、認真聽取每位客戶的推薦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偷盜公司財物者交于公安部門處理
九、員工服務態度:1、熱情接待每位客戶,做好用心、主動、熱誠、微笑的服務。2、盡快主動了解服裝。以便更好的介紹給客戶。
十、員工獎罰規定:1、全勤獎勵每月30元,遲到、早退、每分鐘扣罰1元。曠工一天扣罰120元,工作時光不允許請假,請假一天扣除當日工資,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病假務必出具醫院證明,前三天扣除當日工資的30%,之后每一天扣除當日的工資。2、每三個月進行優秀員工獎勵,獎勵200元。(條件:務必全勤員工、業績突出、無客戶投訴者、無拒客者。無)客戶投訴或與客戶發生爭吵將取消本次獎勵,一次扣罰30元。3、上班時不得嬉笑打鬧、賭博喝酒、睡覺而影響本公司形象,違者扣罰10元/次。上班有客戶在時不得接聽私人電話不得發信息聊天,手機應調為靜音或震動,違者扣罰5元/次。4、務必服從分配、服從管理,違者扣罰30/次。私下使用本公司電腦者扣罰50/次。5、透露公司機密(產品原價、客戶檔案、)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工資的60%。
十一、入職條件:1、填寫員工入職表,按入職須知執行規定。2、需交身份證復印證3、工作期間務必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十二、辭職條件:1、員工辭職務必提前3個月提呈辭職報告,書寫詳細理由批準后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2、未滿1個月而要離職者只發放工資的60%,
十三、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1、連續曠工3次/月。2、拒客或與客戶發生爭吵3次/月。3、泄露本公司機密1次/月。4、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員工守則范本(五):
為更好地適應公司的良性發展,增強公司的社會競爭力和提高員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員工規章制度,具體實施細則:
1、實行每日八小時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五·一后修改,另行通知)。
2、不準遲到,需提前5分鐘到達辦公室(特殊狀況務必說明),如果不能遵守,遲到一次扣除5元(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有特殊狀況請假,批準者按無薪假期。
4、不準在上班時光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登錄私人qq,看電影、下載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發現記過一次。
5、員工不得對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機密、工作方向和客戶狀況,網站后臺用戶名和密碼,服務器登錄密碼,如有違反本條者,作立即辭退處理。
6、員工有義務制止和謝絕外來者動用公司內部的計算機,為防止外來計算機病毒入侵公司計算機系統,非本公司擁有的光盤、軟盤不得在公司網絡系統內使用。凡公司擁有的書籍、光盤、軟件非經登記和同意批準,任何員工不得出借,帶出公司辦公地點。
7、員工對待客戶就應禮貌、熱情、周到、不卑不亢。處處為客戶利益著想,對客戶所提的問題就應耐心解釋。為了持續公司形象,員工外出聯系業務需著裝整齊,舉止禮貌,不得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
8、員工就應熱愛自我所從事的事業,要有拼搏敬業精神,工作中要不斷努力學習,用心開拓進取,不怕吃苦,沒有業務和任務的時候要努力學習新的技術,不斷加強自身的競爭潛力。
9、員工就應在工作上互幫互助、協調配合,生活上互相關心照顧。員工就應愛護公司財物,持續公司環境衛生,關心和愛護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不得在辦公區域內吸煙。
10、食堂衛生持續干凈、整潔。外出員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及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共同天地時趕到公司就餐,需立即通知公司,以做準備。
11、本規章制度的考核與員工薪金掛鉤。
12、本規章制度自制定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開始實施,解釋權和補充權歸屬通暢天下(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對以上違規者,公司將會有所記錄。
以上規定在通知之日起實行,望各位員工共同遵守。
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守則范本(六):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用心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適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經理和主管負責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實施。
第五條本制度適用于未注明條款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節獎勵
第六條本公司設立好下獎勵方法:
1、大會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七條對下列表現之一的員工,應當給予獎勵:
1、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思想進步,禮貌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一貫忠于職守、用心負責,廉潔奉公,全年無出現事故。
3、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4、用心向公司提出合理化推薦,為公司采納。
5、全年無缺勤,用心做好本職工作。
6、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7、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8、節約資金,節儉費用,事突出。
9、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10、堅持自學,不斷提高業務水平,任職期內取得中專以上文憑或獲得其他專業證書。
11、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會或總經理變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員工有上述表現貼合<晉升制度>規定的,給予晉升提級。
第八條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經理店長進行審核。
3、總經理或店長批準。
第三節處罰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必須時期的獎金、扣除部分工資、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元:
1、隨意吐痰,丟紙屑果皮者。
2、早會遲到者。
3、營業時光內聚眾聊天、看小說、吃零食、打瞌睡、抄寫非公事文件者。
4、崗位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5、當班期間未佩帶工牌、未穿著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門示未化淡妝者。
6、禮儀、稱呼不規范者(包括對主管、攝影師、化妝師、設計師的稱呼)。
7、填寫各種工作表格不認真、漏填者。
8、當班期間當眾化妝,修剪手、腳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我工作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衛生、關掉電腦、空調等。
11、未按公司規定使用公司設備者。如電腦等。
12、上下班忘記打卡者。(須有主管開單證明確有準時上下班)
第十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20元:
1、未經許可而無故不列席公司會議者。
2、未經許可而私自帶人進入工作場所者。
3、離開工作崗位未辦理代班手續者。
4、安排任務未及時完成者。
5、竄崗、隨便進入其它部門工作室者。
6、上班時光吵鬧、大聲喧嘩而不聽糾正者。
7、利用公司設備電腦上網聊天、玩游戲、看電影者。
8、上班時光洗頭洗自我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50元:
1、未經主管同意外出者
2、態度惡劣,傲慢,不理解管理,當眾頂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設備做私人事件者。如電話、打印機、復印機等。
4、在顧客面前吵架、說粗話有損公司聲譽形象者。
5、服務態度欠佳,經顧客檢舉屬實者。
6、有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7、出席各種會議或者工作,代他人簽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條有下列行為者罰款100—500元:
1、與顧客或員工發生斗歐吵架事件者,由部門主管根據情節作來源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損失者。
3、私拉電源影響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業者。
第十三條有以下行為者,做記過或開除處分:
1、利用私人對公司不滿,煽動員工情緒制造事端者。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職務調動者。
2、在外散布謠言,制造事端,嚴重影響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營業機密,如效益,拍照對數,促銷計劃與發展營運計劃嚴重者。
第十四條有以下行為者視情覺嚴重報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職責:
1、私自偷取公司產品(包括****、加洗、壓膜、復制光盤等)與顧客產生交易者。
2、盜取、偷竅顧客、同事、公司財物者。
3、盜取、泄露公司內部高級文件、機密者。
第四節考勤制度
第十五條、員工上下班務必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無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務必有部門主管批準簽字,每月不能超過兩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統一交予會計
第十六條忘打卡每人次處于二元處罰,以每一次遞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記打卡二元,無次忘記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條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光,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分鐘三元扣罰,每月遲到超過五次在原有處罰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條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時不辦理任何手續,作曠工處理。曠工按三倍扣除當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30天者,公司將予以除名。
第十九條考勤工作由會計負責,考勤員應有較強的職責心,堅持原則
第二十條每月考勤報表與考勤記錄在發工資前應進行仔細核對,核對無誤后方可計算工資。
第二十一條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務必到前前臺領取統一公文,正確填寫,報有關主管簽字后,然后在急時送回前臺。
1、員工無特殊狀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務必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開崗位。
2、如因突發事件不能到崗者,須立即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主管說明原由,由部門主管當日下班前補辦手續上交人事部。
3、員工因病(事)請假,公司不發當日工資。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崗位每日上班時光鐘頭數,按比例扣發當日部份工資,并扣除當月滿勤獎金。
4、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主管)批準,超過三天者須報總經理批準。
5、部門經理(主管)請假務必報總經理批準。
6、員工請假,務必在批準的期限到時上班。特殊狀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7、如請假務必提前一天進行申請。如有突發事能夠在8點之前打電話。8點之后無效
8、員工在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事假超過三十天者,一年內累計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終福利、獎勵待遇。
9、因參加社會活動、工作、業務需要或會議務必離開工作崗位者,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給予公假,工資照發。
10、因某些原因想辭職的,務必提前提出書面申請。總經理簽字后生效。簽字時光往后推30天才能夠正式辭職。
員工守則范本(七):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用心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職責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帶給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用心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薦。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制度,為員工帶給收入和福利保證,并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帶給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職責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群眾合作和群眾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務必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員工守則
一、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二、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用心進取,勇于開拓,求實創新。
員工守則范本(八):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二)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一樣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六)持續公司信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九)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十)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職責。
第三條員工每是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及紀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適當延長工作時光,所延長時數為加班,可給加班費或補休。
第四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光,可依季節之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每日工作時光,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務必1星期調整1次。
第五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如有代簽或代打狀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六條員工應嚴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光訂為8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光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光,但每日總工作時光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光,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員工應服從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條員工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能夠未請事假及個性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能夠個性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結婚可請2天。
(四)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
(五)產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產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計算)。
(六)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之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征兵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七)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狀況決定。
第十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個性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一)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二)請公假者薪水照發。
(三)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十二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處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十三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一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十四條第九條一、二款規定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1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第十五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個性休假
(一)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數不得超過30日。第十六條個性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之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狀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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