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入戶深圳
深圳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對申請入戶的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
當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指標累計積分達到一定分值時,可申請辦理入戶。
深圳積分入戶是廣東省委、省政府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戶籍改革的重要舉措,指在廣東省各大城市務工的外來人員達到廣東省政府及各地級市制定的有關積分入戶政策及實施細則規定的要求和相應積分標準即可申請落戶。
積分入戶有利于增強廣大農民工的歸屬感,為廣東省引進更多符合廣東省各城市發展的各類優秀人才,加快城市化進程,提高城市核心競爭力。
2011年,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中山等城市先后全面開展積分入戶工作,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應;2012年,深圳全面取消招調工入戶政策,統一通過積分入戶。
2013年,取消學歷對積分入戶的限制,無學歷者也可以積分入戶深圳。
政策依據
《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為規范本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工作,根據《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2012年4月10日,深圳人力資源保障局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深圳市2012年人才引進工作于11日啟動。
2012年的人才引進政策將對外來務工人員統一采用積分入戶方式辦理,取消農業戶籍人員引進等限制。
“招調工”是過去深圳市人才引進的重要環節,是指外來務工人員通過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勞動局申請,將員工的工作關系及戶口,從其他省市遷移至深圳。
而根據最新公布的《深圳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外來務工人員入戶深圳,一律通過積分入戶,不再走招調工方式。
根據辦法,當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積分入戶核準分值達到100分,即可通過所在工作單位或以個人身份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并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不再設置入戶上限。
對于積分分值的調整,該市人力資源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副處長王永杰介紹,2012年積分指標體系主要是兩個大的要素,一個是個人素質,第二是納稅情況。
還有四個輔助要素,參保、居住、年齡、獎勵。
除新增的投資納稅積分外,參保積分2012年有所調整,2011年是30分,2012年調到40分。
另外居住分值,在深圳擁有合法房產,由2011年15分提到30分。
法律依據第一條:為優化人口結構,提高人口素質,改革和完善本市 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深圳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于加強和 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 〔2005〕125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 進界限,綜合評價、量化標準、公開透明、程序規范的原則,為 產業升級轉型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條:引進市外人才入戶本市,包括從市外調入干部和招 調工人入戶本市的,適用本辦法。
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 業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學人員業務的除外。
第四條:積分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量化指標體系, 對申請引進的市外人才進行多元評價、綜合打分。
當擬引進人才 計分指標累計達到一定分值時,可依程序申請辦理引進入戶。
第五條: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實行全市統一政策、統一審 核標準、統一信息管理。
第六條:市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本市引進人才積分入戶政策 的指導、協調和檢查,并將人才引進積分入戶計劃指標統一納入 全市年度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內管理。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積分入戶工作的政 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以 下簡稱“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具體實施。
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經審批同意積分入戶人員的入戶手續, 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守法情況。
市衛生人口計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計劃生育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
市規劃國土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房地產權登記 信息。
市稅務部門負責協助審核擬入戶人員的納稅情況。
市科技、市場監管、民政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相關 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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