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養殖場購銷合同通用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動物養殖場購銷合同通用,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供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需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第一條品名、計量單位、數量
第二條產品質量與標準:供方出售給需方的鮮蛋應新鮮完整、不破損、不變質,保持鮮蛋表面清潔,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條包裝要求:由自備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給需方押金與使用費。
第四條價格或作價辦法:全年實行季節差價。收購旺季實行量低保護價,雞蛋每市斤元,補貼飼料斤;鴨蛋每市斤元,補貼飼料斤。
第五條收購地點:。
第六條交貨方式及運費負擔:供方鮮蛋送往需方倉庫,必須自備車輛、船只或其他運輸工具。需方收貨后則應按實際數量,每百斤補貼運輸費、損耗元,交食品站不補貼運雜費及損耗。
第七條驗收方式與期限:供方將鮮蛋送到后,需方依次過磅照驗,在24小時內驗收完畢,逾期驗收由需方補貼損耗%。
第八條貨款結算方式:需方通過驗收后,應向供方及時支付貨款。
第九條超欠幅度:交售數量分月在合同規定數量超欠5%以內不作違約論處。
第十條違約責任:供方違約每欠一斤鮮蛋,應補給需方損失元。需方違約拒收一斤鮮蛋,則補給供方損失元。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供方現存生產蛋雞只、蛋鴨只,若需淘汰更新,須經雙方協商同意,才能減少供貨數量。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不得單方任意變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正本二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供方:___(蓋章)
代表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需方:___(蓋章)
代表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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