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擔保合同合集七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擔保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擔保合同 篇1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被擔保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為確保乙丙雙方年月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于的(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采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抵押登記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抵押保險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抵押解除
1、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系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3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系的費用幸免由甲方支付。
六、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并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并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并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在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交還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采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要求甲方采取補救措施;
3、依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甲方聲明及保證
1、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保證在占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并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并應盡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托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當甲方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3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準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稅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出借人(甲方):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姓名: 電話:
身份證號: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稱: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借款用途為 。
未經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 ‰。付息方式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當月利息,遇節假日順延至節假日結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三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簽訂和辦理抵(質)押或公證后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
第四條 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于但不限于:
無論乙方在同他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對還款資金來源有任何約定,但約定均不能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根據乙方的擔保申請,丙方愿對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當日內向丙方支付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時還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內向甲方代償。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全部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的債權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六條 本合同需辦理公證的必須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乙方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足額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證出借資金的來源合法,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對乙方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對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
3、自覺接受甲方和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及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了解及監督,并有義務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等報表資料。
4、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承擔本合同項下除擔保費及咨詢服務費以外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鑒定、評估、登記等事項的費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件后,3日內應將簽收的回執寄回對方。
7、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甲方權益實現的行為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8、變更住所、通訊方式、營業范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后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時,應于事件發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與風險監控。
12、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 元保證金,合同期滿結清相關手續后,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第九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審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抵(質)押反擔保方式,依法辦理抵(質)押手續,或提供合法約定的反擔保保證手續。
3、對被擔保的借款人進行保后管理、風險監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償。
4、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償后有權執行抵(質)押財產、實現抵(質)押權以及要求反擔保保證人履行義務。
5、乙方若發生違約行為,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滯納金和違約金,且在保證金額不足以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導致丙方代為償付的(節假日順延),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后,無條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墊款并向丙方繳納墊款金額20%的違約金,同時丙方將按墊付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滯納金(按實際天數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訴訟或執行所涉及的利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等均按本合同相關約定計算,直至執行終結。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采取追償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采取相關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系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或乙方不主動按期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為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乙方如提前償還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需公證的經公證后生效),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公證部門 份,自簽訂之日起連同借款借據一并生效。
第十五條 提示
丙方已提請合同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各方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出借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3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
借款人(即購房人)
抵押人:
1、
2、
保證人:
1、
2、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購房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借款實際發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于借款人購買位于 的房屋。上述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2、借款人的購房合同編號為 ;所購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四條 借款利率
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在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的基礎上 (上∕下)浮 %,執行年利率為 %.借款發放前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自調整生效日起以調整后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浮動比例確定合同的借款執行利率。借款發放后如遇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利率:
(1)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年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
(2)利率調整以 (大寫)個月為一個周期。自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下一個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起,貸款人按調整后相應期限檔次的基準利率和上述計算方式確定新的借款執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保證人或抵押人。基準利率調整日與借款費發放日或該周期首月的借款對應日為同一日的,自基準利率調整日起確定心的借款執行利率。無借款對應日的,該月最后一日視為借款對應日。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本金從逾期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之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 (大寫)計收罰息。預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對違約使用部分從違約使用之日起,直至本息清償之日為止,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年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_ (大寫)計收罰息。在此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同期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上調,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罰息利率相應上調。
4、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應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違約使用罰息)和借款逾期后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罰息和違約使用罰息)借款期內產生的應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間按合同約定借款執行利率計算復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余齊借款的應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計算復利。
第五條 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借款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憑證并辦妥相關手續。
2、購房首期款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應付費用均已付清。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4、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未發生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事件。
第六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結算賬戶,戶名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 ___,卡號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約定采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劃款:
1、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劃入借款人上述結算賬戶后,再將全部借款劃入售房人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2、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全部借款直接劃入售房人__________ 的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 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以支付借款人在購房合同項下的款項。
第七條 還款
1、 本合同項下借款采用分期還款的方式歸還本息。借款人以每一個月為一個還款周期,共_____期。自借款發放后,每月的____________(20日∕ 借款對應日)為還款日。沒有借款對應日的,以每月的最后一日為還款日。借款人與貸款人商定采用__________________(還款法全稱)規定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1) 等額本息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2) 等本遞減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
(3) 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_ _.
1、 借款人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 _______.借款人采用等本遞減還款法的,借款人每期(月)應還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利息逐月還清。
2、采用其他還款方式的,借款人每期應還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
3、借款人保證每個還款日前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借款人結算賬戶中存入足額的款項,以償還當期及逾期本息,貸款人可直接從該賬戶中劃收借款本息。該賬戶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如借款人因存折(或銀行卡)遺失或其他原因需要將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賬戶變更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賬戶,借款人應在下一個還款日前將變更原因和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貸款人,貸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可從新的還款賬戶劃收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的,須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在借款人承諾按本條第2項約定支付違約金、遵守貸款人關于提前還款規定的前提下,貸款人可同意提前還款。
2、借款人在借款實際發放之日起______個月內提前還款的,應按提前償還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大寫)向貸款人支付違約金。
3、提前還款,應先償還逾期及當期借款本息,再償還其他款項;還款時執行年利率不變,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作調整。
4、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借款的,提前還款本金應為一萬元的整數倍,并重新計算剩余借款的每期還款額或還款期限。
第九條 借款期限變更
借款人要求調整借款期限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且征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后,簽訂期限變更協議,并辦理相關的保險、擔保等變更手續。
第十條 債權債務轉讓
貸款人無需征得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同意,通知后即可將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
借款人要求將本合同項下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提前三十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并征得保證人、抵押人同意后,按貸款人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未隱瞞涉及的未結訴訟或仲裁、承擔的債務和擔保及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事項。
3、按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歸還借款本息和支付有關費用。
4、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或支付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借款人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償還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款項償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和費用的順序。
5、當抵押物價值減少、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6、接受貸款人的檢查與監督。
7、當發生下列事件時,借款人應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
(1)借款人改變住所、通信地址、工作單位等聯系方式。
(2)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
(3)借款人發生債權債務糾紛而引起訴訟、仲裁。
(4)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借款發放前,若借款人與售房人就所購房屋的權屬、質量等問題發生糾紛,或出現可能導致借款人還款能力惡化的事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 保證擔保
1、保證人為借款人依本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2、保證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3、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期限變更協議的,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期限變更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4、借款人以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的,由保證人____ ____________ ___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階段性保證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取得房產證書,辦妥正式的抵押登記并將有關抵押文件交貸款人收執之日止,為借款人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項約定的保證責任終止情形出現之前,階段性保證人的保證期間為借款人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人與貸款人達成每期債務期限變更協議的,階段性保證人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協議變更后的'每期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貸款人宣布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提前到期,保證期間為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除本條第3項外,本合同其他約定均適用于本項約定的保證人。
5、保證人聲明與保證:
(1)保證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均真實、完整、有效;
(2)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有關款項;
(3)當發生以下事件時,保證人須在事件始發五日內書面告知貸款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惡化;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方式等發生變化;借款人與售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可能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或事實上已經被確認無效、被解除、被撤銷;出現其他不利于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4)借款人提供了抵押擔保的,保證人愿先于抵押擔保對所擔保債務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并同意貸款人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直接劃收相關款項。
6、保證人發生主體資格、資本結構、經營體制、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影響擔保能力的,保證人須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新的擔保,或提前履行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抵押擔保
1、抵押人自愿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詳見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的《房地產抵押清單》)作為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3、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人聲明與保證
(1)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3)抵押物沒有被查封、被扣押或重復抵押等情況;
(4)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5)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6)抵押人同意在貸款人依法采取查封、拍賣、變賣、抵債等方式處置抵押房產時,無條件遷出抵押房產并自行解決本人及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須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無法解決的,抵押人同意接受貸款人安排的臨時住所或短期租賃的房屋,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7)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5、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6、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保管的義務。貸款人有權對抵押物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可能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轉讓、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
(3)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4)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或提前行使抵押權。
7、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在與貸款人共同商定的保險公司處辦理有關保險,貸款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2)抵押人應將抵押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貸款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從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4)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8、抵押登記
抵押人委托貸款人(或貸款人認可的中介結構)在本合同簽訂后憑本合同、房地產權證及相關文件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押預登記(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證明、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抵押登記權利證書的正本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9、抵押權的實現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貸款人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人為兩人以上的,貸款人行使抵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的抵押物。
違 約 責 任
第十五條 貸款人違約責任
在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未按期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人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同期逾期借款的利息計算方式相同。
第十六條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的違約責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借款或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約定對借款人計收罰息和復利。
2、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有權宣布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采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1)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2) 借款人連續三期(含三期)未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借款人失蹤或被宣告失蹤而無財產代管人、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4) 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
(5) 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聲明與保證。
(6) 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租或其他任何對抵押權不利的處分。
(7) 保證人未履行第十三條第6項的約定義務。
(8)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或發生其他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的事項。
3、保證人、抵押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抵押人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重復抵押、出租、拖欠稅款或工程款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行為。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保證人、抵押人不履行擔保責任,貸款人可以就違約行為對外進行公開披露。
第十七條 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采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十八條 借款人因房屋買賣合同與售房人之間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承諾、保證、義務和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借款的,共同借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若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要求任一借款人承擔全部債務,并可依法行使抵押權或∕和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涉及的律師服務費、登記、評估、保險、鑒定、鑒證、公證、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直接從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任何賬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宣布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借款人用本合同項下所購房屋作抵押擔保的,借款人為本合同項下的抵押人。
3、貸款人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借款人、擔保人提供的個人資料。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為風險評估之需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或根據執法部門要求提供個人基本信息和個人信用情況;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同意貸款人在辦理個人借款業務和貸后管理中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打印、保存個人信息和信用報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依法需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擔保,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二十五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保證人和抵押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 簽章 )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住所:
聯系電話:
保證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抵押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住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應業主的申請,我方愿就業主履行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義務以保證的方式向貴方提供如下擔保:
一、保證的范圍及保證金額
我方的保證范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本保函所稱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約定的除工程質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價款。我方保證的金額是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二、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我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我方保證的期間為: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日內。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經我方書面同意后,保證期間按照變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應調整。
三、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業主未按主合同約定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證金額內代為支付。
四、代償的安排
貴方要求我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應向我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及業主未支付主合同約定工程款的證明材料。索賠通知應寫明要求索賠的金額,支付款項應到達的帳號。在出現貴方與業主因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業主拒絕向貴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時,貴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證責任代為支付的,還需提供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單位或符合相應條件要求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質量說明材料。我方收到貴方的書面索賠通知及相應證明材料后,在_______工作日內進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諾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責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內,貴方未書面向我方主張保證責任的,自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2、業主按主合同約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義務的,自本保函承諾的保證期間屆滿次日起,我方保證責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貴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金額達到本保函金額時,自我方向貴方支付(支付款項從我方帳戶劃出)之日起,保證責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出現應解除我方保證責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項下的保證責任亦解除。我方解除保證責任后,貴方應自我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保函原件返還我方。
六、免責條款
1、因貴方違約致使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貴方與業主的另行約定,免除業主部分或全部義務的,我方亦免除其相應的保證責任。
3、貴方與業主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業主責任致使我方保證責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書面同意,否則我方不再承擔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證責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業主不能履行義務的,我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因本保函發生的糾紛,由貴我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訴訟管轄地法院為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交付貴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5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司法解釋》: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四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合同的訴訟時效。
以上內容就是我國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擔保期限的法律規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即使擔保人與被擔保人就擔保期限達成了一致協議,但為了保護擔保人利益,如果擔保人提出異議,超出法律規定的期限法院將不會支持。
擔保合同 篇6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方(以下稱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人民幣_________ 元借給乙方,丙方自愿為乙方借款事宜進行擔保,直至還清。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為________,每_____月結息一次,且全額結清。
四、借款到期當日本息一次性付清。如乙方違約,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償還乙方全部借款本息。
五、乙方夫妻及丙方需將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交甲方作為協議的附件。
六、以上條款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夫妻(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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