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安全方案模板合集五篇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你知道什么樣的方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5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方案 篇1
為響應市政府號召,切實加強我校師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廣大師生交通安全意識、交通文明意識、社會公德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充分發揮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在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師生的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園。遵照《宜春市中心城區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活動實施方案》,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宜春市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活動工作方案》為指導思想,以關心師生,愛護生命為主題,以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整個社會為目標,廣泛深入的在全校師生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師生受到深刻教育,進一步的增強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在整個校園內形成珍愛生命,安全出行的濃厚氛圍。針對校園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的措施,扎實的做好校園交通安全宣傳工作,為全校師生創造一個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和學習環境。
二、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交通安全知識進學校、進課堂,以創建交通安全學校為目標,力爭全校師生在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受教育率達到100%,行車、走路抽查合格率達90%以上。全校師生無嚴重交通違法記錄,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得到明顯的提高。
三、活動內容
根據宜春市交通安全宣傳進學校活動的要求,從我校實際情況出發,我校計劃落實以下內容。
1、建立一個固定交通宣傳欄,并根據實際情況更換或增加新的內容,宣傳欄在12月17日前完成。
2、規范校園內及校門口車輛的停放,師生有專門的停車棚,小車有專用停車位。校門口劃出停車位。在12月5日前完成。
3、聘請兩位交通安全教育輔導員,并與輔導員商量好具體活動內容,在業務上得到指導幫助。利用國旗下的講話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在12月17日前完成。
4、印制交通安全宣傳資料,下發給每一位學生,并利用班會時間,統一組織學習。
5、積極發揮學生會干部的作用,在學生進校及放學時,在校內及校門口,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檢查監督。在12月3日完成。
6、組織一次全校性的交通安全知識測試,各班出一期交通安全宣傳欄。
7、開展一次文明交通學生,家長互動活動,學校印制一批文明交通安全宣傳單,向學生發出文明交通倡議,由學生帶回家長簽字,并要求家長在交通文明方面指出意見及建議,然后交回學校。在12月15日完成。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落實
交通安全宣傳進校園是一關系每位師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部門、年級、各班都要積極行動起來,根據活動方案要求,完成、落實。
2、總結經驗,深化活動,學校要把交通安全活動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來抓,并對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表彰,加以推廣。
安全方案 篇2
各村委會、鄉直各單位:
為切實加強20xx年我鄉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轄區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我鄉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有序,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良好、安全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工作計劃。
工作目標
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為核心,通過聯合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動,狠抓各項道路交通安全監管措施,促進轄區內運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超速、超載、疲勞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力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總數不超過去年同期,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為我鄉三個文明建設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工作措施與要求
(一)加強客運企業監管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主體。各村委會、鄉直各辦、所、站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強化轄區內道路運輸企業的道路運輸交通安全監管工作。督促客運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道路運輸條例》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并結合全省集中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要求,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強化對運輸車輛與從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確保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責令限期改正。
(二)加強客運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
要會同交警中隊督促客運者對客車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未依法進行強制維護、定期檢驗以及維護與檢驗不合格的客運車輛,不得參加客運。要會同交警中隊對參加營運的客車駕駛人員的駕駛資格進行一次審查。各企業對經審查符合參加條件的人員,在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核發統一格式的.“交通安全學習卡”的客運駕駛員應在今年期間組織四次學習以上,并在學習卡作學習記錄。
(三)加強客運站安全管理
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監管,督促客運者:一要嚴禁客車超載或人貨混裝;二要強化易燃、易爆、易腐蝕等危險化學品的查堵力度。客運者要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危險品檢查員,嚴禁旅客攜帶危險品上車,未配備安全檢測儀器的車站,要開包檢查;三要嚴格執行客運車輛的日趟檢制度,檢驗人員必須符合規定條件,認真履行職責;各有關部門要互相配合,打擊非法營運車輛,共同維護客運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四要加強通往靈通客運車輛超載和柴三機的人貨混載的管理。
(四)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安全管理
安全生產、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各村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車輛、從業人員和路面通行秩序的監管,督促企業在運輸生產過程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要督促危貨運輸企業按照國家標準《道路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安裝使用車輛標志燈、標志牌,對違反從業資格的行為,要依法予以處罰。要嚴格《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核發工作,加大對罐車的檢查,對超速、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和無劇毒化學品準運證等違法行為,要予以嚴處。
(五)聯合行動,開展服務活動
各村、安全生產、鄉派出所車管組、交通運管部門要加強協作,開展聯合檢查和春運服務工作,認真查糾運輸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要建立聯勤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共同協商建立既發揮把關作用,又方便客車通行的勤務方式。要根據靈通山旅游、朝圣客流的變化,及時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維護正常的客運秩序。
(六)嚴格路面監控管理
交警部門要結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加強路面安全監控,檢查和糾正運輸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嚴禁客運車輛超載運行。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免票兒童不得超過核定人數的10%。嚴禁只罰款而不采取分載卸客的措施。交警部門要協助交通運管部門組織對超載客車的卸客分載,分載費用及因轉運而給其他乘客造成的損失由承運人承擔。
(七)加強事故隱患點段的監控
各村、安全生產、派出所、交通運管部門要積極會同進行一次清查,發現存在影響通過安全的,要盡早采取應急措施,避免運輸滯留。對已排查尚未整改完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要再次向有關責任部門和縣有關部門報告,提出整改建議,落實整改措施,力爭年內增設一批警示標志和減速帶。
(八)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教育
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宣傳活動。在村民群眾、農民工、旅客集中的地區、車站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通過新聞媒體、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標語、播放《關愛生命、安全出行》光盤等方式,共同營造良好的春運宣傳氛圍,教育警示道路運輸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安全防范意識。
安全方案 篇3
為全面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嚴防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年安全生產工作各項目標的完成和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礦領導研究決定在全礦持續開展安全自查活動。為確保活動取得成效,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立足于查隱患、抓整改、壓事故,全面推進煤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實現全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成立安全自查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安全自查辦公室,由吳俊濤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標
深入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狠抓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礦井安全生產。
四、檢查時間
每旬9日、19日、29日,早上7:30分在調度室原則上由安全礦長組織,明確責任、分工、檢查范圍,如遇特殊情況由總工王繼鴻負責組織。
五、檢查范圍
(一)“一通三防”管理:
1、通風系統是否合理,通風設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有巷道堵塞,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瓦斯超限作業的,對主管領導罰款500元;
2、風筒、風門無按規定懸掛、構筑質量不符合要求的,無達到逢環必掛的,風筒型號不一致,有死彎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各種探頭、儀器沒有按規定懸掛、監測進行作業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局扇無達到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倒臺的,無實現風電,瓦斯電閉鎖的,不能自動倒臺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4、瓦檢員空班、漏檢、假檢的'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5、局扇及通風設施安裝、使用達不到標準,存在漏風、爛窟窿的一處罰款50元;出風口距迎頭超過6米的,局扇安裝不符合規定的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6、密閉的周邊掏槽(巖巷、錨噴除外)應掏至硬邦、硬底、硬頂并與煤巖接實,四周要有不少于0.1米的裙邊,前后5米支護完好,并懸掛瓦斯管理牌、施工說明牌、柵欄和警標,一處達不到要求的罰款50元。
7、各巷道消防管路要掛牌管理,并保證有明顯標志和足夠的供水量,閥門、噴霧、雨幕、降塵管路安裝合理,缺一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按要求對隔爆設施每周檢查一次,安裝地點、數量達不到相關要求的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二)防止“三超”及勞動組織管理情況。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強度組織生產;井下作業人員是否超過定員規定;作業人員是否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執行入井登記驗身制度。否則一項對責任人罰款50元。
(三)機電運輸管理:
1、電纜懸掛整齊,有臺架、有電纜走向牌、有包機人,禁止動力電纜與信號線、液壓管混掛,照明燈具齊全、明亮,主提升聲光信號齊全,保護可靠,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設備無失爆,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井下嚴禁使用監控線代替聲光信號及電話線,井下 “三大保護”齊全可靠,否則每處罰款200元;井上下通訊系統是否暢通,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3、井下小絞車安全保護裝置、制動系統靈敏可靠,做到“三固定”“四保險”,聲光信號齊全,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4、井下設備硐室、設備集中點、皮帶頭、尾有消防設施(2-4個滅火器、1把掀、0.4立方米的防火砂)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100元,主管消防單位負責人每條連帶罰款50元。
5、運輸設備搭接處,必須安裝緊急停止裝置,采面溜子每15米必須裝緊急停止信號且齊全可靠,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6、嚴格用電管理制度,檢修、安裝設備時,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并懸掛設備檢修牌,“有人工作,禁止送電”,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7膠帶輸送機各種保護齊全,護欄、防護罩齊全,行人跨越有過橋,各部位牢靠,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100元。長滾、三節滾不轉、缺失、損壞合格率在95%以上,否則每超一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8、刮板輸送機頭、尾點桿牢靠,傳動部分護罩齊全,聲光信號齊全,各采掘工作面必須裝有直通調度室電話,確保無串接,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9、各機電硐室,記錄齊全,絕緣用具齊全合格,圖紙齊全,制度上墻,否則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四)檢查井下工程質量:
掘進工作面驗收標準
1、照線施工(線差最大允許±5cm)中線、腰線、四角線、中腰線誤差超過規定者每處罰款500元(每5米為一處)。
2、架棚應山有力,棚架嚴密,凡有棱口、偏口、后巴不嚴一處罰款50元,幫頂背牢、齒梢教牢、椽子打牢一處罰款50元。
3、中高達不到標準或超超高(2.4米腿中高2.1m-2.2m,2.6米腿中高2.4米),下寬達不到規定或超高(2.4米腿一幫下扎0.7m, 2.6米腿一幫下扎0.8m)的一處罰款100元。(3米中高不夠為一處)
4、按作業規程規定椽子按規定打均勻,架棚無空邦漏頂,梢子、荊芭、金屬網接口嚴密金屬網交接10cm均勻無毛齒,椽子過耳,棚距打撐桿,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少一根椽子、撐桿均為一處)。
5、必須使用前探梁,傾斜巷道必須采取防倒措施,無空幫空頂,否則罰款100元。
6、無堅持“兩員一長”開班私自作業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作業現場無懸掛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的對班組長罰款50元。
7、U型鋼支護卡蘭緊固,支護與頂梁交接不少于20cm,(按作業規程要求);連接板達到規程要求,一處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8、無按要求進行探放水作業的或探放水設施不足探水的,每少一項對責任人罰款100元。班組長罰款200元。
維修工程驗收標準
1、作業場前、后10米無雜物、水路暢通、電纜保護到位,防倒設施、臨時支護到位,一處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架棚應山有力,棚架嚴密,凡有棱口、偏口、后巴不嚴一處罰款50元,幫頂背牢、齒梢教牢、椽子打牢,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
3、中高達不到規定或超過(2.4m腿中高2.1m-2.2m,2.6米腿中高2.3m-2.4m),下寬達不到標準或超高(2.4米腿一幫下扎0.7m,2.6米腿一幫下扎0.8m)的,每處罰款50元。
4、按作業規程規定椽子按規定打均勻,架棚無空邦漏頂,梢子或金屬網接口嚴密均勻無毛齒,椽子過耳,棚距打撐桿,一處不合格罰款50元(少一根椽子、撐桿或連板均為一處)。
5、必須使用前探梁,架設臨時支護,傾斜巷道必須采取防倒措施,無空幫空頂,一處罰款100元。
6、U型鋼支護卡蘭緊固、有連板,一處不合格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7、維修結束后電纜管路恢復原位,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采區工作面驗收標準
1、工作面上、下付巷,超前支護必須符合規程規定,排、柱距符合規程規定有防倒設施,無失效柱,否則每處罰款50元(缺一柱按一處,失效柱按缺柱),中高不低于1.8米,行人道寬不小于0.8m,否則一處罰款50元(3米為一處)。
2、工作面必須達到 “三直、一凈、兩暢通”(煤壁直、支架直、刮板運輸機直,人行道凈,上、下安全出口暢通)的要求否則每處罰款100元。
3、工作面支架要打成直線,其偏差不超過±50mm,支架中心距偏差不超過±100mm,支架頂梁與頂板平行支設,其最大仰俯角必須小于7°,相鄰支架間不能有明顯錯差(不超過側護板高的2/3),支架不擠不咬,否則每處罰款50元。
4、傘檐長度超過1m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150mm;傘檐長度在1m以下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200mm,否則每處罰款50元。
5、閑置設備和材料要分類碼放在安全出口20m以外的安全地方,整齊有序,并有統一規范的標志責任牌,不影響運輸和行人,否則罰款100元。
添加綜采、懸移采面工程管理
(五)“五無”衛生驗收標準
1、巷道水路暢通,無污泥積水,無污物(無糞便、無雜物、無浮煤、無枯木、無碴塊),每米為一處,每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巷道無爛頂、爛邦、巷壁、頂梁、棚頂無積塵(2mm)每5米為一處,每處罰款50元;巷道無失修(三棚歪旋為一處失修),每處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巷道各種管子、電纜、信號線按規定懸掛到位到位,符合《煤礦質量標準化》要求,否則一處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有跑、冒、滴、漏者一處罰款50元。
4、機械運輸與電器設備無浮塵,皮帶、機頭、機尾無雜物堆積、無浮煤、無積水,發現一處對責任人罰款50元;井下各類板牌,衛生無搞、差、不干凈衛生者每處罰款50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認真對待。落實安全生產各項防范措施,從根本上減少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我礦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各科室要高度重視安全自查活動,針對本部門安全管理工作特點、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安全自查的工作要求,認真制定工作措施,精心組織實施。
(二)凡是自查期間,所有當天無計劃跟班的礦級領導、一線正副科長必須參加井下自查,并及時參加自查會議,否則一次不參加罰款200元,停班處理。
(三)安全科對當天自查情況要如實建立現場自查記錄(其中包括參加人員、分組情況、行走路線、所查隱患等原始資料),所有分組負責人必須記錄好現場檢查記錄。
(四)安全科要對所查的隱患和問題進行匯總,各科室嚴格按照“五定”原則進行落實整改,安全科定期組織驗收。
登封市**煤業有限公司
20xx年1月4日
安全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安全生產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為依據,以全面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責任意識、法規意識、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為目標,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分級實施,全面覆蓋,建立健全全員安全培訓工程責任體系和目標考核體系,切實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努力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全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培訓對象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包括未設機構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
4、生產經營單位其他從業人員。
三、工作目標
通過全員安全培訓工程的實施,使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其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合格率達100%;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生產經營單位所有從業人員安全培訓率達100%。
四、培訓內容
1、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為市安全生產協會編印的《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讀本》、《企業安全管理人員讀本》所列內容和本行業(企業)安全管理基礎知識等。
2、生產經營單位一般員工的培訓內容為市安全生產協會編印的《企業員工安全常識讀本》所列內容和本企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3、高危行業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內容為國家安監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所規定的`內容,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內容為省安監局編寫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材所列內容。
五、任務分工
(一)縣、鄉安監部門
1、負責本縣(鄉)“全員安全培訓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2、負責生產經營單位職工電視安全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生產經營單位
1、制定本單位全員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建立安全培訓臺帳;
2、保證全員安全培訓所需資金;
3、組織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市或縣(區)安全培訓;
4、自行組織或委托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對本單位所有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六、組織實施
(一)下達計劃
鄉安委會要及時將“全員安全培訓工程”計劃分解落實到具體企業(見附件)。
(二)組織實施
鄉安監部門、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全員安全培訓工程”計劃及任務分工,擬定任務分工范圍內人員的培訓計劃,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七、有關要求
(一)落實責任。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鄉安委辦關于全員安全培訓工程任務分工,落實有關單位的培訓職責,建立健全全員安全培訓責任制,確保全員安全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保證質量。各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安監局規定的培訓內容、培訓時間組織培訓,不得隨意減少培訓內容和縮短培訓時間,嚴禁培訓走過場。
(三)嚴格考核。全員安全培訓的考核應嚴格執行國家安監總局年第3號令,其中,特種作業人員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非煤礦山企業的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由市安監局負責考核;上述以外人員的安全培訓由各縣(區)安監局負責考核。要按照“誰考核,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考核、閱卷和發證程序。對考試不合格者必須進行補考,補考不合格的,須進行再培訓,直至合格。
生產經營單位的“三級”教育由各級工會負責考核。
(四)建立臺帳。安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都要建立全員安全培訓檔案臺帳,如實準確記錄全員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檔案臺帳包括:辦班通知、學員登記表、課程表、學員花名冊、學員考試卷、考核成績匯總表、證書號等;其他從業人員培訓考核檔案臺帳內容包括:培訓人員登記表、員工親筆簽到簿、員工花名冊、學員考試卷、考試成績匯總表等(以上兩類型檔案臺帳有關格式詳見附件4-8);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臺帳按國家、省安監局統一規定建立。
八、主要措施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例會制度,及時解決全員安全培訓工作中的問題;建立齊抓共管工作機制,形成縱向貫通、橫向協作,上下聯動、優勢互補的工作網絡和領導體系;要做到“五個落實”,即:參培人員落實,培訓資金落實,培訓教員落實、培訓教材落實,培訓時間落實,確保全員安全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擴大宣傳,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單位要以安全生產月等活動為契機,充分利用各種輿論工具和宣傳手段,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以及安全培訓工作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體從業人員關愛生命的責任意識和安全培訓的緊迫感,營造全社會重視安全培訓的氛圍。
安全方案 篇5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江津區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通知》(江津府發〔20xx〕136號,以下簡稱《規劃》)是對《江津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有關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全面落實和細化,是指導“十二五”時期全區各級人民政府、重點行業(領域)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綱領性文件。認真推進《規劃》的貫徹實施,把江津區加快建設成為“安全發展、安居樂業、統籌城鄉、主動保障”的安全保障型城市,是落實“314”總體部署、全面推進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的具體措施,對于江津堅持走民生導向發展之路,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完成“平安江津”的階段性戰略目標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為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經區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實施原則
(一)發揮規劃導向、調控作用。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嚴格以《規劃》為依據,從本地區、本行業實際出發,制定有利于安全生產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年度計劃要對《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重大政策適時適度安排,既要服從于《規劃》的五年目標,也要根據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突出年度需要解決的緊迫問題。
(二)統籌協調,分類實施。推動《規劃》的順利實施,要抓住重點,統籌協調建設任務,實現各項目標協調發展;統籌協調政府公共資源,實現資源整合與合理利用;統籌協調區內外力量,堅持自力更生并努力爭取國家及重慶市支持。健全銜接協調機制,加強不同層級、不同類別規劃之間的銜接和協調。在區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部門和發展改革部門的統籌協調下,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明確規劃實施責任主體。《規劃》提出的企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隱患治理、應急準備等重點任務,主要依靠企業按照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求組織實施。《規劃》提出的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特種設備、鐵路交通、水上交通、漁業船舶、農業機械、民爆器材、工貿行業等領域和行業的專項整治與監督管理,主要依靠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強化監管落實。《規劃》提出的加強公共安全風險管理、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政府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安全保障社會化支撐體系等安全生產公共基礎建設任務,是政府的職責所在,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全力保障。
(四)立足自力更生,努力爭取國家及重慶市支持。實施《規劃》,要解放思想、開拓開放,立足自力更生,提高自我發展能力。同時,要圍繞“314”總體部署、國發〔20xx〕3號文件要求,積極爭取國家及重慶市在政策、項目、資金和工作上的支持,把堅持自力更生與爭取國家及重慶市支持有機結合起來。
(五)突出重大項目建設。緊扣《規劃》提出的重大項目,落實項目實施的責任、目標、資金、時限,認真組織實施一批具有戰略性、前瞻性、全局性的重大項目,推動《規劃》實施。
二、重點指標和主要任務分工
(一)重點考核的約束性指標
1.規劃目標
億元地區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以內,由區安監局牽頭,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58以內,由區安監局牽頭,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控制在2.2以內,由區公安局、區交委牽頭負責。
2.指標分解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確保完成區政府下達的上述3項重點考核約束性指標,具體指標任務分解由區安監局、區公安局、區交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另行下達。
3.考核制度
將上述3項重點考核的約束性指標納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和績效考核,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每年定期公布執行情況。此項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安監局、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主要任務及分工
1.強化重點行業安全保障,有效防控較大以上事故
非煤礦山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安監局、區國土房管局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公安局、區交委牽頭,指導各道路運輸企業、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城鄉建委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筑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設計、檢驗、監測等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安監局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銷售企業,協調交通、環保、公安、消防等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由區公安局、區交委指導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并負責相應的工作任務和主要指標。
消防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公安消防支隊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江津質監局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鐵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護路辦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交委、江津海事處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農業機械與漁業船舶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農委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工業園區、船舶建造、國防工業、天然氣、民爆企業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經濟信息委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冶金、機械、輕工、建材、有色、紡織、煙草、商貿等工商貿企業安全工作任務及主要指標,由區安監局牽頭,指導各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事業單位,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基礎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以全面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活動為抓手,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創新,淘汰落后產能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工藝、技術與設備。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完善安全投入保障機制。強化企業員工安全培訓與教育,推動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企業應急準備。以上工作任務由區安監局牽頭,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農委、區公安局、區國土房管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江津質監局、區人力社保局、區政府應急辦、區護路辦、江津海事處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公共安全風險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統籌城鄉一體化防災抗災能力建設,加強農村地區生產生活設施安全,加強城鎮公共設施及公共場所安全監管,全面推進安全社區建設。以上工作任務由區政府應急辦、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教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國土房管局、區安監局、區民政局、江津質監局、區公安消防支隊、區地震局、區林業局、江津供電局、江津電力公司、區水務局、區環保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確保勞動者安全健康
全面開展職業危害普查調查摸底,加大職業危害防治力度,建立健全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體系,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隊伍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以上工作任務由區安監局牽頭,區編委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總工會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政府安全監管監察能力,有效提升執法效能
完善安全保障法制體系,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充實區級、鞏固鎮(街)和園區、延伸村居,強化各級安全監管能力,提升安監隊伍素質和待遇,創新安全監管監察模式。統籌規劃產業布局,淘汰危險落后生產能力,降低產業安全風險,推進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覆蓋所有行業領域和全部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落實全區各級人民政府和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保障責任體系。以上工作任務由區安監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農委、區公安局、區國土房管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江津質監局、區政府應急辦、區政府法制辦、區編委辦、區人力社保局、區護路辦、江津海事處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6.完善安全保障社會化支撐體系,創建良好安全環境
加快實施“科技興安”戰略,完善安全科技支撐體系。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建立財政預算專項資金、“安保互動”防災防損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安全預防費用、風險抵押金收益等“四位一體”的政府安全專項資金投融資體系。推廣“小政府、大中介、專家擔綱”安全管理新模式,完善注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安全培訓、檢測檢驗、投訴舉報等社會化安全服務體系。以上工作任務由區安監局牽頭,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科委、區教委、區財政局、區人力社保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重點工程與項目實施
《規劃》確定的'重點工程與項目,有關牽頭和分工負責部門、單位要根據項目性質,區分投資主體,抓好立項申報、組織實施和監督評估工作,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同配合。
(一)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治理工程
非煤礦山重大災害治理工程、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治理工程,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校車安全隱患治理工程,由區教委、區交委、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安監局、江津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農村公路危險路段安全保障工程,由區交委牽頭負責。
房屋建筑白蟻危害治理及災害控制惠民工程,由區國土房管局牽頭負責。
特種設備事故隱患治理工程,由江津質監局牽頭負責。
(二)企業技術改造與裝備建設工程
非煤礦山技術改造與裝備建設工程、危險化工工藝技術改造工程,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重點行業安全技術裝備建設工程,由區交委、區農委、區城鄉建委、江津質監局、區安監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科技與實驗研發體系建設,由區農委、區國土房管局、區安監局、江津質監局、江津氣象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試考核體系建設,由區安監局、江津質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安全生產管理與監控預警信息化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信息系統二期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平臺二期工程建設,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安全生產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建設,由區安監局牽頭,協同區交委、區公安局負責。
行業安全管理與監控預警系統建設,由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水務局、江津質監局、區旅游局、江津海事處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與預警系統建設,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道路交通事故動態預警系統建設,由區公安局牽頭負責。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氣象保障服務系統建設,由江津氣象局牽頭,協同區交委負責。
(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礎能力建設,由區安監局、區政府應急辦、江津質監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江津海事處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城市生命線系統應急監測與救援體系建設,由區經濟信息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安監局等部門及區供電局、區電力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安全生產執法能力提升工程
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機構基礎設施與裝備建設,由區安監局牽頭負責。
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機構執法能力建設,由區經濟信息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農委、區公安局、區公安消防支隊、江津質監局、區水務局、江津氣象局等部門、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與制定
加快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法規、規章、標準和制度體系建設,由區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區政府法制辦負責。
完善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等有利于安全生產的經濟政策,拓寬投入渠道,構建企業為主、政府引導、金融和保險等社會資金參與的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由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會同區財政局、江津地稅局負責。
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監督機制,由區安監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
對農村客運車輛保險實施政府補貼政策,由區交委會同區財政局負責。
《規劃》重點工程項目建成后運行經費的保障政策,由區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區財政局負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規劃》及實施意見的要求與分工,逐條細化、逐級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主要任務、目標指標和重點工程項目,制訂具體、可行的工作計劃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限,提出具體實施辦法,于20xx年1月20日前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區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據《規劃》,做好與有關專項規劃和部門規劃的銜接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增強全局觀念,真抓實干、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規劃》實施,推進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涉及多個部門的工作任務和重點工程項目,牽頭部門要按照《規劃》總體要求和任務分工,做好實施推進計劃,其他部門要積極參與,支持和配合牽頭部門做好項目申報、實施及運行管理等工作,同時要加強與有關方面銜接,整合資源,避免重復投資、建設。
(三)按照事權劃分原則,多渠道籌措資金
《規劃》確定的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按建設程序報批,按照事權劃分原則,由市、區政府、企業和有關方面共同承擔。區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創新建設工程項目,各級財政要大力支持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爭取信貸資金支持,形成新型的多渠道投融資機制。
(四)加強跟蹤分析,適時進行中期評估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加強督促檢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及時總結《規劃》實施的進展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于每年12月中旬將《規劃》明確的主要任務、目標指標和重點工程項目完成情況,形成年度報告,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當宏觀環境發生不可預見的重大變化,或由于其他原因導致實際發展嚴重偏離規劃目標時,區安監局、區發展改革委可適時提出規劃調整方案,報請區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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